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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因此,甲持股3%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而乙持股2%与丙持股1.5%联合提出的持股合计达到3%,也可以提出临时议案。同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有权提出提案。所以,本题答案为C。
本文链接: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Ⅰ 甲持股3% Ⅱ 乙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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