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某物的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添附和善意取得等方式。选项A“发现埋藏物”、选项B“拾得遗失物”、选项C“先占”和选项D“添附”均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而赠与是基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发生的所有权转移,属于继受取得,因此选项E不属于原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