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证结算中,第一付款人地位的当事人是开证行。这是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付款保证,因此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其他选项中,出口商和进口商是贸易双方,议付行是协助出口商获得融资的银行,但并不是第一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