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根据《专利法》第10条第三款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这意味着专利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而口头合同并不符合这一要求。同时,《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书面形式的具体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此外,以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方式也能够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口头合同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书面形式,选项D是不符合要求的。
本文链接:关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形式,以下哪项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