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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事由包括自主研发、反向工程、其他事由等。选项中符合这些规定的有:
A选项:通过自行开发研制的方式获得与他人商业秘密相同的技术信息,属于自主研发,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B选项:通过反向工程的方式获得与他人商业秘密相同的技术信息,也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C选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需要,对企业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予以使用,属于因公共利益限制而有权使用,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E选项:商业秘密被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了该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也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而D选项表述的“因权利人自身原因而导致商业秘密的内容被公开,他人通过合法途径知悉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仍然构成对该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是通过合法途径知悉并使用,则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所以正确答案为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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