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终止,选项C中的说法存在错误。具体解析如下: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的规定,品种权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者送交的繁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进行登记,但品种权并不会自登记之日起终止。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而选项A、B、D的说法均符合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