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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这是正确的。督促程序并不审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而是直接以支付令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B中的“房产”不属于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范畴,所以不能用督促程序来处理;选项C中支付令的送达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选项D中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口头形式是不可以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本文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督促程序描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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