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统一监管阶段(1984—1992年),此阶段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划分,监管职能较为集中。 “一行两会”阶段(1992—2003年),开始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出现,监管职能开始细分。 “一行三会”阶段(2003—2018年),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较为全面的金融监管体系。 现阶段(2018年至今),监管体制继续发展,不断完善和优化。因此,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对应题目中的A、B、C、D四个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