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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向其销售商品,销售价款及增值税额已收妥。在编制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调整的金额为?

A
300
B
700
C
1 000 
D
1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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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销售商品产生的内部现金流量。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应包括销售价款和增值税额。根据题目中给出的信息,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因此,应抵销的金额为销售价款与增值税额之和,即1 000 + 130 = 1 130万元。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向其销售商品,销售价款及增值税额已收妥。在编制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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