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本题考察的是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如果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那么合同变更部分应被视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这个案例中,233公司与甲公司的合同变更是在同一项业务(即建造办公楼)中的范围变更,因此,合同变更部分应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所以正确答案是B。
本文链接:20×7 年 2 月 1 日,233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 20000 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