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单选题

关于甲与乙、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以下哪一说法正确?

A
人民法院应认定丁取得了字画的所有权
B
人民法院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字画的请求
C
人民法院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字画的请求
D
第一份买卖合同有效,第二份、第三份买卖合同均无效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多重买卖合同和动产物权转让的知识点。
选项A、C,多重买卖合同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买卖合同。多重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合同,除非出卖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一物数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之外,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在多重买卖合同中,交付优先于未交付,因此丁取得字画的所有权。故选项A正确,选项C“人民法院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字画的请求”的说法错误。
选项B,《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因甲未取得处分权导致所有权不能转移给丙,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甲交付标的物,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
选项D,《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先后与乙、丙签订买卖合同均有效,第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又与丁签订买卖合同,并不导致第一份买卖合同无效,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关于甲与乙、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以下哪一说法正确?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