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被选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负责人。企业规定:甲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超过8000元的,必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共识。但在一次业务中,甲在未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戊签订了一份合同价款为1万元的合同。关于此合同的效力,以下哪项描述正确?

A
该合同有效
B
该合同无效
C
该合同效力待定
D
该合同可撤销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戊签订合同,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签订的合同价款为10000元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正确答案是A。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被选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负责人。企业规定:甲对外签订合同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