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票追索权的追索金额,其范围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因汇票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不属于追索金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