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关于票据保证的相关问题,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对题目中的选项进行如下解析:
A选项: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行为无效。因此,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并不能被视为保证日期。故A选项错误。
B选项: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根据法律规定,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所以B选项正确。
C选项:当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时,他们之间的保证责任是连带的,即任何一个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确实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以恢复自己的权益。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本文链接:《经济法》中关于票据保证的相关问题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