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交易行为的认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已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网络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通过限制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投标人提供的商品;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其他行为。 因此,选项A、B、C和D都正确地描述了行政强制交易行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