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回忆版)A向B采购货物,合同约定A支付给B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是承兑人并且盖章。B背书给C,注明不得转让,C转让给D,D向E买东西,将汇票转让给E,E合同违约,后来当地山洪暴发,E捐款赈灾,把汇票背书给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找甲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红十字会找前手追索。A、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付、D以E违约为由拒付。 E偿付后找D追索。 问: 1. A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2. 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3,D以E违约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4. D公司是否应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关于A的拒绝追索问题: 出票人A在合同中约定汇票不得转让,但并未在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因此,该约定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背书转让是有效的,A不能仅凭合同约定拒绝持票人的追索。因为票据是文义证券,一切权利义务需依照票据上的文义确定。 关于B的拒绝追索问题: 背书人B在汇票上明确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根据规定,若其后手再进行背书转让,B不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拒绝追索是合理的。 关于D的拒绝追索问题: 债务人D可以对抗持票人E,因为E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根据规定,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D有权以E违约及未给付对价为由拒绝追索。 关于D是否向E承担票据责任的问题: D无需向E承担票据责任。因为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尤其当该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