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协调股东与经营者矛盾的措施包括监督和激励。股东可以通过解聘经营者的方式来进行监督,同时也可以通过向企业派遣财务总监或审计人员来加强监督。此外,股东给经营者以“股票选择权”是一种激励措施,可以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协调股东与经营者的矛盾。因此,选项A、B、C和D都是可用于协调股东与经营者矛盾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