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关于审计程序与应收账款的处理,对于给出的说法:
(1) 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完成的商品退货,如果退货在20×9年1月2日完成,那么甲公司不应确认该笔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其他程序进行调查,因此,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
(2) 对于应收账款的贴现,这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改变,甲公司不应贷记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要求甲公司进行调整,因此,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
(3) 没有给出具体的情况或说法,所以无法判断其是否恰当。
(4) 对于因“原址查无此单位”的异常函证,应当保持职业怀疑,对函证地址进行调查,并应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虚构销售客户的情况,而不是直接实施替代程序。因此,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
(5) 在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时,未收到回函可能有多种原因。这个说法是恰当的。
综上,不恰当的说法有(1)、(2)和(4),恰当的说法有(5)。
本文链接:关于审计程序与应收账款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些恰当,哪些不恰当?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