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以下所得均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选项C符合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因此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而选项A中的特许权使用不在中国境内,选项B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虽然是在中国境外提供,但并未明确说明与中国境内的关联,选项D中的不动产转让虽然涉及我国居民纳税人,但转让的财产位于境外,因此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