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享有的全面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物权。根据《民法典》第240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指特定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为控制、管领的事实。 使用:指依照所有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供生产、生活的需要,且不毁损所有物的本体或变更其性质。 收益:指收取所有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权能。 处分:指依法对物进行事实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的权能。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