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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和林女士的争论焦点在于非法侵入电脑和开偷来的汽车伤人这两种犯罪行为的性质是否一样严重。陈先生认为前者只是在虚拟世界中捣乱,后者性质更严重,因为它既侵占有形财产,又造成人身伤害。而林女士认为非法侵入电脑同样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因此,两人争论的焦点是非法侵入电脑的犯罪性质是否和开偷来的汽车伤人一样严重。选项D最为准确地概括了两人争论的焦点。
本文链接:陈先生:未经许可侵入别人的电脑,就好像开偷来的汽车撞伤了人,这些都是犯罪行为。但后者性质更严重,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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