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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点为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出现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本题中,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已没有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因此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所以选项B正确。
本文链接:甲乙双方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予2007年8 月1日交货,乙应予同年8 月7日付款。上月底,甲发现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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