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的年度报告,个别董事对基金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基金年报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基金托管人负责复核基金年报并出具托管人报告。因此,描述中“基金年报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