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价值法通常适用于资不抵债、经营停滞或即将破产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的资产需要通过清算来变现,从而确定其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境下,清算价值法采用较低的折扣率进行估值。对于正常持续运营的企业,一般不会采用清算价值法进行估值。因此,最适用于清算价值法进行估值的企业是资不抵债、经营停滞的有色金属开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