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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的是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缴纳问题。
Ⅰ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即合伙企业的所得并不直接在合伙企业层面纳税,而是在合伙人层面纳税。因此,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不是纳税主体。
Ⅱ项正确,构成合伙企业B的几位自然人作为合伙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他们是纳税义务人。
Ⅲ项正确,设立合伙企业A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伙人之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为纳税义务人。
Ⅳ项正确,在实务操作中,有限合伙型基金确实通常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由基金代扣代缴自然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本文链接:合伙企业A为某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B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中合伙企业A是由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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