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私募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职责范围,而是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的职责。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其他选项A、B、D都是基金业协会的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