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是指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只有自然人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