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钢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其他爆炸。 (2)中毒和窒息。 (3)火灾。 (4)容器爆炸。 (5)灼烫。 (6)起重伤害。 (7)车辆伤害。 (8)物体打击。 (9)高处坠落。 2.炼钢车间中包括的特种设备: (1)3.2 MPa氧气管道。 (2)80 t冶金起重机2台。 (3)物料升降机。 (4)叉车。 3.E钢铁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新安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E钢铁集团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