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扣留金额的计算中并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及价格调整的金额,所以选项A错误。 如果承包人已经缴纳了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方式,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因此选项B错误。 缺陷责任期满时,并非立即返还所有剩余质量保证金。发包人需要在14天内与承包人核实是否完成缺陷责任,若无异议,则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所以选项C错误。 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未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有权扣留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剩余工作完成。这一点在选项D中描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