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描述,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行为包括: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向投标人透露招标标底。因此,选项A、B和D都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行为。而选项C“招标人向投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和选项E“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属于串通行为。故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