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特点在于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并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因此,选项C“工期为10个月的小型工程”符合其适用对象。而选项A、B、D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满足其适用条件,故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