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事件可以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 恶劣天气条件导致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施工造成影响; 由于工程师对已经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查且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因发包人迟延提供图纸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按照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等。因此,选项B“工程师对已经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查且检查结果符合要求”、选项C“迟延提供施工场地”、选项E“迟延提供图纸”均是可以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事件。而选项A“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与承包人的工期、费用和利润补偿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属于可补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