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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28个月。某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在事件发生后-周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26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此灾害造成施工单位人员8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2.8万元,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
 4.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2万元,工人窝工费4.8元,建设单位应承担修复和停工的经济责任。
 5.此灾害造成现场停15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5天。
 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5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问题一: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问题二: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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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null

解析:

:根据提供的参考答案,解析如下:

问题一主要询问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原则。根据参考答案,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需按照一定原则分担责任和费用。具体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材料和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而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各自单位负责,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等。此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

问题二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根据参考答案,对于遭遇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第一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对于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的损失,工程本身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因此第二项索赔要求成立。对于人员受伤、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第三、四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对于灾害造成的停工和合同工期顺延要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因此第五项索赔要求成立。对于清理现场的费用,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第六项索赔要求成立。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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