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Z/T 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标准要求,在可能发生皮肤黏膜成服睛烧灼伤、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内得到冲洗。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4.4.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黏膜或眼睛烧灼伤、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力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