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331-20209 标准9.1.1总则 组织应针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确定: a)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关键特性; 1)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的有效性; 2)能源绩效参数; 3)主要能源使用的运行; 4)实际能源消耗与顶期能源消耗的对比。 b)适用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方法,以确保有效的结果; c)何时应进行监视和测量。 d)何时应分析、评价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组织应对其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见6.6)组织应通过能源绩效参数值(见6.4)与相应的能源基准(见6.5)对比评价能源绩效的改进。组织应对能源绩效的严重偏离进行调查和响应。组织应保留这些调查和响应结果的文件化信息(见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