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课程名称:案例分析(水利)

题目:某海塘达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提供有数字证书签名的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文件的电子版,供潜在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有A、B、C、D、E五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初步审查均通过,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详细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均从省级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通过远程评标系统进行异地电子化评标。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具体的评标标准如下: 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 技术标共计100分,其中施工方案60分,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项目班子10分,企业信誉10分。 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 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75分者,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表4—8—1为各评委对5家投标人施工方案评分的汇总表。 表4—8—2为各投标人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不计分。根据技术标的得分高低,分别进行加权平均,最后再下浮5%后的报价作为合理低价。将低于合理低价的报价都视为低于成本竞价,不进行排序,只对于高于合理低价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供招标人确认中标人。 合理低价的加权平均的权重取值:①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报价占30%权重;②技术标得分次高的报价占20%权重;③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占50%权重。 表4—8—3为各投标人的报价汇总表。 问题1 1.《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具体范围包括有哪些? 2.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通过列式计算的方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出顺序。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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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案例分析(水利)

题目:某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为提高其商品房的品质,对项目内的河道进行黑臭整治,经当地水利厅批准立项,项目投资80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1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堤防等级为2级。该企业作为招标人,委托了一家新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该工程的监理招标代理工作。为了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中标单位,共有A、B、C、D、E五家投标单位受邀并参加了投标,其中A是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单位,B是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C是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的单位,D是同时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单位,E是同时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的单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情形: 1.C投标单位的监理机构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监理费报价为149.5万元。 2.D投标单位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为保持评标意见的统一,招标人组建了7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4人是招标人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其他3人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 4.经过评标,招标人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并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字一并公布,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注栏中显示,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因曾有过在近两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行为的“不诚信行为”,现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因此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 问题: 1.本项目的监理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合规?并请说明理由。 2.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有关要求的,试逐一判断受邀的五家投标人的监理资质与本项目是否符合,并指出不符合的理由。 3.逐个分析情形1和情形2中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4.请指出情形3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情形4是否有不妥之处,如有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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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案例分析(水利)

题目:某省全部利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计划于2018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招标人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并于2018年9月8日向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12日购买了施工招标文件,并在2018年9月13日上午组织了现场踏勘,并让前来的企业依次进行了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2018年9月28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家投标人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2018年9月29日下午3时,由当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并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有七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8日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B、A企业的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由于B企业的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2018年11月1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2018年12月5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2.请指出招标文件发放和踏勘环节的不妥之处,请分别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请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请说明理由。